我院党员干部签订不操办、不参加“升学宴”承诺书

承 诺 书

据市纪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的《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制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状元宴”、“谢师宴”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我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院党委、纪委将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一律按程序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我院党员干部必须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1、不操办“升学宴”、“状元宴”、“谢师宴”;

2、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

3、不参加各类“升学宴”、“状元宴”、“谢师宴”;

4、不用公款支付子女升学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