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庸懒症”“零容忍”

市纪委通报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查处情况


荆州日报7月8日报道(记者郭仕新)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日前,市纪委对其中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摈弃浮躁”少说多干、“扑下身子”真抓实干、“静下心来”埋头苦干,以强烈的发展责任感、时代紧迫感、历史使命感,勇当“四个排头兵”的“践行者”和“急先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对“庸懒症”零容忍,高举纪律“戒尺”,把问责的“板子”狠狠打下去,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都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被通报的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是:


洪湖市非法加油站违规经营及当地公安、商务、安监部门相互推诿等问题。2004年3月,洪湖市石码头街道加油点经营户王某分别在原洪湖市经贸局和工商局办理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个体营业执照,租赁原石码头办事处供销社门面从事成品油(柴油和汽油)等商品的经营。2005年6月,王某因达不到相关要求无法换证,原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自动作废。2006年1月以来,王某每年均以作废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为依据到工商部门办理验照手续。洪湖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未认真查验,为王某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验照手续,导致其继续经营成品油。洪湖市商务局虽在2015年1月就发现王某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已作废失效,属非法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只下达了停业通知书,没有进行跟踪监管,依法处理,也未向职能部门通报,导致王某一直非法经营成品油。


2016年初,洪湖市乌林镇茅埠村加油点经营户廖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其家里非法销售柴油。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洪湖经济开发区多次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廖某非法经营柴油,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廖某自行拆除售油设备,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虽多次上门做工作,但一直没有效果。2017年3月,洪湖市茅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联合洪湖市消防大队调查,但没有查处取缔,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函告洪湖市安监局、商务局等其他职能部门查处。


2017年4月,上述问题被省纪委监察厅主办、省电视台承办的《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洪湖市商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欧阳经元、市场秩序科科长付红莉、洪湖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科长赵斌、洪湖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所长肖雄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洪湖市商务局副局长刘学军、洪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陈家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湖市安监局副局长陆泓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洪湖市消防大队副连职参谋袁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离岗学习一个月;洪湖市商务局局长李华学、洪湖市安监局局长向晋贤、洪湖市工商局副局长谢从喜、洪湖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万山红、洪湖市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勤分别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时任洪湖市副市长(现任洪湖市政协副主席)叶家学,时任洪湖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现任洪湖市政府党组成员)唐忠红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监利县城管部门违规收取临街商铺门店广告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监利县城管局所属的户外广告和燃气路灯管理局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项目”为名,向监利县城区临街633个普通商户违规收取门店招牌户外广告费41.85万元。


2017年5月,该问题被省纪委监察厅主办、省电视台承办的《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时任监利县户外广告和燃气路灯管理局管理股股长(现任监利县户外广告和燃气路灯管理局燃气管理所所长)刘圣祥、管理股股长童华琼、稽查队队长熊峰,总支委员、纪检员刘拥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现职;时任监利县城管局副局长兼路灯与户外广告管理局局长(现任监利县城管局副主任科员)刘汉尧、监利县户外广告和燃气路灯管理局负责人赵井绳、监利县城管局党组成员胡念平,监利县发改局(物价局)党组成员、行政事业性收费稽查分局局长杨从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监利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现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易贤权,监利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少华分别被诫勉谈话;时任监利县政府副县长(现任监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付勇,监利县委常委项红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