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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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
    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科学精准防 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荆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 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新冠肺炎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为重点的 健康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大众传媒,制作一批荆 州特色教育宣传作品,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项防 控救治政策,及时更新防控信息。加强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 保持社交距离、推广使用公筷、不食野生动物、通风消毒等卫生 习惯和生活方式宣传。下半年,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文明城 市创建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周制作1条视频、1个音频、

    1段文字、1份报纸内容,在相关载体播放不少于15次;推送条新冠和爱卫相关短信。每月开展1次新冠和爱卫知识宣传活动拍摄发布1次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小区(村庄卫生环境整 治、重点区域保洁消毒暗访视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 卫健委,各新闻媒体单位、移动运营商

    二、 切实履行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充分利用单位内宣传阵地,及时 更新宣传新冠和爱卫知识、最新的救治诊疗、收费政策。在导诊 台、急诊科、发热门诊、呼吸科等提供新冠宣传资料和咨询服务。 加强医院职工新冠防控培训,提高关键科室对医疗机构“哨点” 作用重要性认识。每月开展1次医院职工新冠防控培训,每周开 1次健康讲座(人数不少于50)。强化院感染工作,做好就 诊病患服务和管理工作。具备心理咨询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健康 机构要加强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健康宣传工作,规范心理咨询门 诊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热线,做好心理咨询服务记录。落实健 康巡讲工作,结合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有层次、分 人群、分阶段,深入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健康知 识讲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

    三、认真做好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工作

    (一) 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社区组织开展新冠防控和爱卫知识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 健康教育,在社区(小区内设置1个以上新冠和爱卫工作固定 宣传栏。提供“一封信”手册、传单、海报、视频、标语等健 康教育工具包,确保“盖边沉底”联系辖区医疗机构以健康讲 座、健康咨询、卫生宣传等形式,使健康教育资料进社区、进家 庭,提升个人防控能力。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组织1次社区 干部培训,组织1次辖区物业人员培训;开展1次辖区农贸市场、 “五小”行业、重点区域清扫保洁消毒工作督导。各社区(村) 每天通过业主(村民微信群等途径推送1条健康信息。(责任 单位:市民政局,各街道(乡镇)、各社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 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各类学校要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重点内容。 对已经入学的毕业班学生(高三、九年级、中职、高职等),通 过广播、宣传栏、漫画册、宣传单、宣传海报、国旗下讲话、全

    校师生在线培训、新冠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全校宣传;通过主题 班会、课外活动、群体讨论、问题留言等多种形式开展班级宣传。 对未入学的其他学生,在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开展网络教学同时, 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政策教育,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每月对教职员工进行1次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 每周组织1次健康教育课;每天利用家长群推送1条健康信息。 完善学校医务室、心理咨询室设置,规范运行,开展健康咨询和 心理咨询工作。做好学生家长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 工作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类学校)

    (三) 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宣传阵地开展健康宣传, 以网络、电话等形式开展员工健康知识培训,配合单位所在社区、 医疗机构做好大众宣传,在做好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督 导落实所管理单位和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下半年,每周开展次周末洁城活动并推送到官网;每周对二级单位、管辖场所进行 1次督导和指导;每月开展1次新冠防控健康知识培训。720 曰以前完成单位所有职工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测试工作(题目链接https://pan.baidu.eom/s/1yQammFrPj1xTl3T38D6VGw 提取码:

    icz5)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 局、市总工会,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 做好各类市场及周边健康教育工作。

    各类市场管理主体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以 及重点公共区域保洁消毒宣传工作。各类市场每曰开展保洁、消 杀,每周开展1次卫生大整治、全域消杀。在市场内设置1个以

    上新冠和爱卫工作固定宣传栏,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开展 点对点健康教育,加强对市场内商户摊贩管理。加强对夜市、流 动摊点、流动经营人员管理,夜市、流动摊点集中地配备1名流 动宣传员,进行新冠防控和爱卫知识宣传和秩序管理,加强经营 区域卫生环境保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各街道 (乡镇)、各社区

    (五) 做好农村健康教育工作。

    各乡镇结合基本公卫健康教育服务内容,将新冠肺炎防控作 2020年宣传重点,通过提供宣传资料、更新宣传栏、开展健 康知识讲座、开展健康咨询、播放音像资料和个体化服务等方式, 向辖区居民(尤其是儿童、青少年、孕产妇和老人)提供健康教 育服务。各村以“村村通”广播形式或利用巡回车、移动喇叭在 各村播放。从7月开始,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2次健康讲座(不 少于30)更新1次宣传栏,定时播放新冠宣传视频内容,提 供新冠防控折页等宣传资料,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服务, 做好疑似病人筛查、转诊服务解释工作。村卫生室每两月开展次健康讲座不少于10)更新1次宣传栏,提供新冠防控折 页等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各乡镇,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六) 做好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福利 院等特殊场所健康教育工作。

    各类特殊场所在加强人员管理同时,完善场所宣传氛围(电 子显示屏、宣传栏、海报等),利用电视机播放相关视频,收看 相关节目。组织新冠防控小组讨论、趣味活动,邀请专家进行专 题讲座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宣传。下半年,各类特殊场所每月 开展1次员工、服管人员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公 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七) 做好商场超市、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等行业健康教育

    工作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个人防护与疫情应对等防控 健康指导和宣传教育。利用场所内视频、音频、广播、宣传栏、 宣传展板开展宣传,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 训。主管部门每周对管辖场所开展1次新冠肺炎防控督导,加强 监管,对不符合健康教育工作要求的单位责令整改,多次不整改 停业整改或取缔营业资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 局)

    (八) 做好旅游景点、公园、广场健康教育工作。

    各景点、公园、广场经营主体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 培训,设置新冠防控和爱卫知识宣传栏,在醒目位置张贴新冠防 控提示内容、流动指引标识。推行网络购票、网上预约,简化进 出程序,关闭不满足防控要求的场馆和项目,严格实行限流、单 向流动、不聚集、定期消毒等措施。制作温馨提示标语、流动引 导标识,利用宣传单、宣传栏、电子屏、官网、APP等多种方式 开展新冠防控健康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九)      做好其他场所健康教育工作。

    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公交车站、商户、交通路口等 场所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户外电视、商户LED宣传栏、建筑 围挡、科普画廊、黑板报、电子屏、广播、交通LED滚动字幕等 宣传新冠和爱卫知识及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治以及重点公共区 域保洁消毒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荆州火车站、 市城发集团)

    四、落实保障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健康教育在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中 的重要性,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安排部署本行业本系统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康教育工作 台账,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将每月不定 期对各单位、各场所新冠肺炎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工作 进行暗访并通报。市委文明办、市爱卫办将各地、各单位健康教 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卫生创建考核。